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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前所未有的考验—浅谈中新社在汶川大地震中的图片报道******

  宗金柱

  一场建国以来等级最高的大地震,把巨大的灾难降临在毫无准备的数百万民众身上,也把毫无准备的我们引入一场规模空前的新闻大战中,说毫无准备其实并不完全属实,中新社摄影部在四年前就专门成立了一个突发事件报道组,以应对近年越来越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四年来的报道经历曾经使我们过早地得出一个结论:以目前的准备,我们已足以驾轻就熟地应对中国境内发生的任何突发事件。然而,汶川大地震使我们经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考验。从图片报道取得的成绩来看,虽然总体上赢得了胜利,但我们赢得并不轻松。尘埃落定之后,我们理应做一个回顾:我们是如何组织策划这次特大突发事件报道的?其中有什么规律可循?我们从中获得了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倾全力于一隅

  汶川地震的破坏规模之巨大、影响范围之广泛、持续时间之漫长、地域灾情之特殊,都是前所未有的。与之相应,中新社领导层审时度势,在整个战役报道中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前所未有的,在图片报道上更是倾全力于一隅。

  5月12日下午地震发生后,根据社委会的指示,摄影部立即成立了由王瑶副总编和宗金柱、任海霞组成的图片报道应急指挥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前后方的图片报道事宜。当务之急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足够的报道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摄影记者来说,到达现场就意味着成功的一半甚至更多。

  在地震发生地,四川分社和重庆分社的摄影记者已在第一时间出动,冒着余震的危险发回首批反映成都及附近地区灾情的照片。但分社的人手远远不够,需要更多的摄影记者前往支援,而且,重中之重是尽快把记者派到灾情最严重的地区。

  然而,总社摄影部却面临着一个困难:部门所有14名摄影记者中,有9人正在外地出差,在京的摄影记者又大都是女性,而且各有采访任务在身,只有一人——恰好是曾经采访过丽江大地震的邹宪——可以立刻动身前往地震灾区。经过短暂而紧张的准备,他和《中国新闻周刊》的摄影记者刘震一起出发了。随后,其他在京记者也被动员起来,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出差在外的总社摄影记者和国内各分社的摄影记者也得到了消息,纷纷打来电话请战。

  第二个从远道赶往四川的是广东分社摄影记者陈文,他在地震第二天上午跟随一架运送救灾物资的飞机飞往灾区,出发前主动打电话向总社报告行程,摄影部当即指示其留在成都,加入刚刚成立的前方地震报道组。接着,刚刚从美国分社调回总社的老摄影记者贾国荣从北京出发了,刚刚在珠峰完成奥运火炬传递报道任务的年轻摄影记者盛佳鹏从拉萨出发了……

  13日,摄影记者邹宪、郭晋嘉抵达被地震夷平的北川县城,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设法发回首批反映重灾惨况、部队救援、温总理视察的照片;另一名摄影记者刘震正与同行的文字记者一起冒着生命危险,在泥石流频发的山路上徒步赶往汶川;同时,总社摄影部与一名军方通讯员取得联系,以国内媒体中最快的速度发来空降兵在汶川准备实施空降的照片。15日上午,长时间与总社和前方指挥部失去联系的两名摄影记者先后从空中和陆路到达核心灾区——汶川县城和映秀镇,他们成为全国新闻媒体中最早赶赴震中灾区的摄影记者之一。

  随后,更多的摄影记者从总社和分社赶来。在不长的时间内,我社迅速集中了15名摄影记者,多批次开往汶川、北川、都江堰、绵阳、绵竹、卧龙、青川、理县等重灾区,不断拓宽报道规模,深化报道主题。

  在社领导的统筹安排下,我社在摄影采访力量的投入上充分把握报道节奏,采取了先重后轻、逐次投入、轮番上阵的办法,既注意集中力量,又没有一下子把力道用尽,从而保证了报道的持续高效。在分批轮换中,全社的男性摄影记者几乎全部轮战一遍;王瑶副总编和郭晋嘉则是全国媒体中到灾区采访的少数女摄影记者之一。面对残酷的灾情和万分艰苦的采访,他们以实际行动表现出忘我的职业精神和献身精神。

  我们不会忘记,本社的文字记者在采写大量文字稿件的同时,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拍摄了大量的现场照片,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此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摄影通讯员和签约摄影师,也是我社抗震救灾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关键时刻成为一支有力的支援队伍。

  六个和一百个

  无论从报道规模还是报道方式来说,中新社在汶川大地震中的作为皆可称得上一场全方位的立体作战,国内外各分社都直接或间接地投身其中,发稿数量创下空前的历史记录。据统计,在地震发生后的几周内,全社所发相关图片的数量呈爆炸式增长,导致高峰时的单日发稿量达到平时的8倍以上。每天向总社摄影部上传图片稿件的,除了100多名本社摄影记者和文字记者之外,还有数以百计的与中新社签约的摄影师。

  然而,作为全社图片发稿中枢的摄影部编辑组,连同部门负责人加起来却只有6名编辑(签稿人),他们面临的巨大压力可想而知。本来平时值班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毫无调整余地,每逢有人生病或休假,其他人就不得不加班加点,但也尚可勉强支撑。此次遇到这种特大规模的突发事件,人手不足的问题立即严重凸显出来,陷入捉襟见肘的窘境。

  地震发生当日,摄影部对图片编辑的值班班次和值班时间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单人班一律改为双人班,夜班时间大大延长,个人工作量比平时增加了一倍以上。令人感动的是,每到关键时刻,我们中新社人总能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奉献精神,前方记者如此,后方编辑也不例外。每天,他们既要废寝忘食地处理海量的来稿,又要与前方记者进行千头万绪的协调,并随机处置各种突然出现的紧急情况。

  编辑组每天要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盘点当日报道,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次日报道作出安排。主要是根据灾区形势的发展,提醒记者对报道重点做必要的调整,如搜救工作进入第十天时,被埋者生还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报道中要体现这种阶段性变化。由于灾区的通讯中断,前后方的联系非常困难,电话打不通,就采取发短信的办法,把社领导的指示、新的报道意图以及最新信息通知前方记者,他们在新的地点找到信号开机时就可以看到。

  最初几天,稿件传输遇到极大的困难,有时是因为找不到无线通讯信号,有时是为了节省海事卫星电话的电池,记者只能放弃正常的传稿程序,用尽量短的时间把所有照片一次性发送到摄影部的公共电子信箱,其中许多照片没有完整的图片说明。编辑们不得不一张张查找资料、补写说明,然后再一张张上传到采编系统。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劳动强度,而且导致夜班编辑无法与美国分社签稿人正常交接班,常常是工作到凌晨二、三点甚至通宵,才能处理完信箱中的所有稿件。在最紧张的日子里,有的人平均每天工作17个小时以上。

  据统计,在震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摄影部签发的地震报道图片超过一万幅(其中对境外发通稿照片2300幅),接近全年发稿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其它各项工作并没有受到地震报道的影响。同时,我们在百忙中还参与主办了在境外(土耳其)举行的首个抗震救灾展览,参与组织策划了我社主办的“四海同心——海外华人华侨情系四川地震灾区活动”,并为出版抗震救灾画册和举办展览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以策划取胜

  在数码相机、互联网充分普及和交通高度发达的时代,拍摄突发事件照片已经不是少数摄影记者的专利,一个新闻单位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必须在报道策划上下工夫。策划出精品,策划出实效,策划出独家照片。当然,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决定了任何新闻单位都不可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完善的报道规划,但随着态势的发展而及时调整报道策略,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关于宏观策划,我社此次在指挥机制上开创了一个新的模式,即首次在前方设立了应急报道指挥部,为赢得这次重大战役性报道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为今后的特大突发事件报道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以下仅从微观角度谈一下汶川地震中的图片报道策划。

  ——题材策划:寻找热点盲区。

  汶川大地震波及面非常广泛,各家媒体在报道人员救助这一共同热点时,必有一些被忽略的“热点盲区”,及时抓住别人一时没有注意到的热点题材加以报道,是避免题材“同质化”的法宝。地震报道初期,我社摄影部早早就把目光投向了卧龙的国宝大熊猫,经过一番周折,终于以领先国内媒体两天的时间差,最先报道了《地震中抢救国宝大熊猫》这一世界关注的题材,成为广受用户欢迎的独家照片。后来,我社摄影记者任晨鸣再赴卧龙、雅安,跟踪拍摄了“失踪大熊猫被找到”和“卧龙大熊猫转移安置”等照片,形成一组完整的报道。

  再如我社记者贾国荣率先发出的“北川堰塞湖存在引发洪水危险”一组图片,也是利用了相对盲区而打了一个时间差,最早报道这一热点问题。其实,所谓“盲区”都是相对的,在新闻事件的演变中,会形成一个个阶段性的新热点,能够在新的热点刚形成时比别人发现早一点,就是成功的策划。

  ——角度策划:不忘自家面目。

  国内各家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在关注共同热点的同时,又在报道角度的策划上各有侧重,因为读者不同,品位各异,这种策划必然带有浓厚的“受众意识”。作为中新社的摄影记者,我们理应特别关注与海外有关的报道题材,从海外读者的阅读需求来选择报道角度。第一拨摄影记者到达地震灾区后,摄影部反复向他们强调,在第一时间报道灾情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外籍和港澳台人士的行踪。我们率先发出了外国旅游团被营救转移等照片,并提示记者关注60名台湾游客被困的情况,可惜未能拍到。此外,外国救援队开展救助活动、国际救援物资抵达灾区等,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深度策划:用镜头深挖故事。

  即使在汶川地震这种特大突发事件中,摄影记者也面临着激烈的“同场竞争”,此时的报道影像策划显得尤为重要。同样的题材如何拍出特色?如何运用摄影语言扩充报道的深度和广度?是影像策划中的重中之重。地震发生后第二天,针对发回的图片中存在的重面不重点的问题,我们在与前方记者的沟通中强调了“抓细节、抓故事、突出人情味”的重要性,从而扭转了浮光掠影式的泛泛报道。在后来的报道中,前方记者始终贯彻了这一策划意图,通过耐心地跟踪救助被困人员的全过程,拍摄到多个被困人员奇迹获救以及与亲人劫后重逢的感人场面,增加了图片报道的深度和分量。

  ——时效策划:当面抢到的第一。

  网络时代,真正的独家报道已不多见,媒体竞争更多地体现在时效的拼抢上。在汶川地震的图片报道中,我社创造了不少时效上的“第一”,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一个“第一”来自策划:在所有媒体都预先知道的全国哀悼日报道中,摄影部出动三名采编人员,通过紧密配合,第一个发出了《天安门广场首次为普通民众降半旗》的历史性照片,上了众多门户网站的头条。

  回顾这次汶川大地震的报道,所有的经验教训将被我们铭记。我们相信,下一次将做得更好。尽管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灾难,但作为新闻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准备着。

  (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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